厦门日报讯(记者 蔡镇金)7月到了,又有一批便民、惠民新规正式实施:厦门城乡低保标准、最低工资标准都升了,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也有所提高;汽车销售的管理办法将实施,群众可通过多渠道买车,不再只能去4S店买车;坐在家里就能收居住证;办理一些证件可少缴钱……快看看哪些新规将影响您的生活。 【厦门】 >>惠民 厦门再度提高城乡低保标准 由每人每月650元提高到720元 昨日,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关于进一步完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的指导意见》,决定在上半年提高的基础上,从本月起再度提高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其中,厦门低保标准将由每人每月650元提高到720元。意见明确,城乡低保标准原则按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的42%确定。意见施行后,预计今年厦门低保及特困人员供养资金增加737万元,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增加292万元,其他补助资金增加69万元,共计增加资金约1100万元。 市民政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厦门在原有动态调整机制的基础上,增加与居民生活消费支出指数挂钩的动态调整机制,并参照低保和特困人员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建立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调整机制,实现各类困难群体基本生活保障水平有效衔接、合理增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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