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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发文重申商办项目SOHO“非住宅”属性

2017-06-28 09:48:06卢瑜来源:厦门网责任编辑: 柳绿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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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6月28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卢瑜)日前,翔安区人民政府发布《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关于部分建设项目用地性质的通告》,公布了其辖区内25个商业建设项目用地的性质,其中涉及众多SOHO商办项目。而就在近段时间,厦门不止一个SOHO楼盘出现产权纠纷,被推上舆论的“风口浪尖”。此时官方发文重申商办项目的“非住宅”性质,更像是给购房者一记警醒。

商办性质再被强调业内预计影响较小

在《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关于部分建设项目用地性质的通告》中,详细罗列出了翔安区截至2017年5月底的25个商办性质项目,明确了其用地性质,规范工业、酒店、办公、商业等性质项目的销售、宣传行为。

其中,“SOHO办公项目不享受本市户口准入政策,项目不配套幼儿园、学校、医疗机构等服务设施;用电、用水等价格按照商业价格收取,不支持燃气入户”的条款,则强调了SOHO产品的“非住宅”性质。

通告一出,部分原本有意向购买SOHO的市民心生疑虑,打起了“退堂鼓”,然而也有不少笃定的购房者不以为然。“SOHO不具备入户以及教育等配套资源的规定向来就有,这次官方发文可能会动摇一些原本对SOHO概念模糊的购房者,但对于整体市场或者原本就有明确购买意向的购房者而言,其实并没有多大影响。”业内人士如是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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