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区类建设项目附属园林绿化用地面积占比不低于百分之三十 东南网6月7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吴林增)今后,擅自侵占绿地,每平方米或将被处以2000元的罚款;还有,建设单位未经批准擅自降低绿地率,或将被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昨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对外公布了《厦门经济特区园林绿化条例(草案)》,并向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征求意见之后,《草案》还将进行修改。 导报记者注意到,与过去沿用的《厦门经济特区城市园林绿化条例》相比,《草案》在多个方面进行了改动,尤其是涉及具体处罚措施以及新改扩建项目绿地占比方面做了修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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