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日报讯(记者 吴海奎)昨日,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新闻直播间》栏目播发《福建厦门:给城市上保险巨灾保险覆盖广》报道,称厦门是全国第四个推出巨灾保险的城市,也是全国第一个把外地人也纳入巨灾保险参保体系的城市,赔偿标准在四个城市中最高。 厦门地处东南沿海,经常受到暴雨和台风的侵袭,去年超强台风“莫兰蒂”,就给厦门带来了巨大破坏。今年5月12日,厦门市巨灾保险协议正式签约。保费不需要个人出一分钱,全部由厦门市政府负担,财政每年出资约2931万元,向保险机构购买了赔偿限额10亿元的居民住房倒损及财产损失救助保险和赔偿限额10亿元的人身伤亡及医疗救助保险。人身伤亡保险保障了在厦门行政区域内的所有自然人,包括常住户口,流动人口,还有在厦门学习、旅游、探亲的人员。 在承保期内,一旦因台风、地震、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造成损失,可获得保险公司人身伤亡最高20万元、住房损失最高10万元、财产损失最高5000元的赔偿,这一赔偿标准为目前全国已试行巨灾保险的四个城市中最高的,而这笔赔偿金并不影响正常的民政灾害救助资金的发放。 此外,厦门的巨灾保险制度还创造性地增加了居民家庭火灾、森林火灾以及危及社会公共安全的突发紧急事件(无责任主体或责任主体无赔偿能力的)造成损失的保险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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