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晚报讯(记者吴笛萧晓珍)“大家要齐心协力推进厦门老年宜居环境建设。”5月10日,2017年厦门市老龄委全体(扩大)会议召开,副市长、市老龄委主任卢江到会讲话。 卢江要求各成员单位,精准破解新形势下老龄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其中要做的工作包括:修订完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全面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启动老年宜居环境建设;促进老年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构建大老龄工作格局。 对今年市老龄办开展的适老化改造试点,卢江表示肯定。她说,思明区海洋新村小区的适老化改造效果很好,体现社会对老年人的关爱,也为文明城市创建增添光彩。 卢江要求,发改委、民政局、老龄办、建设局、卫计委、体育局等单位,要将老年宜居环境建设工作列入本单位的工作计划,财政局在经费上要给予支持,同时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多听老年人的意见,大家齐心协力推进这项建设,推动文明城市创建。 会议由市民政局局长、市老龄办主任李玉辉主持。市老龄办副主任林进春总结2016年全市老龄工作,部署2017年工作。 据悉,继思明区、湖里区开展适老化改造试点之后,市老龄办已向各区老龄办发出通知,要求多渠道筹集资金,推进适老化改造工作。这也意味着,老年宜居环境建设工作在全市铺开。 根据市老龄办的进度安排,本月底,各区将通过摸底调查,确定适老化改造试点小区1-2个,并陆续与适老化改造意愿家庭签订改造协议书;6月-8月中旬,推进改造施工。之后,在试点改造的基础上,逐步向全市老旧小区推进。 根据规划,在老年宜居环境的建设中,不仅要推进老旧居住小区和老年人家庭的无障碍改造,还要支持开发老年宜居住宅和代际亲情住宅,增强老年人居家生活的安全性和便利性。 (代际亲情住宅:指可以满足家庭成员与老年人共同生活或就近居住的住宅。) 今年老龄工作还有哪些“干货” 养老保障 持续提高退休、退养人员养老金以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健全重特大疾病保障机制,加大困难老人的救助力度。 鼓励有条件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设老年病科。推动医疗机构为老年人开通就医绿色通道。 继续实施老年人意外伤害险。落实高龄津贴和独生子女奖励扶助金政策。认真落实老干部的各项福利优待政策。 老龄产业 推动老年用品展示销售点建设。 引进中高端养老服务业。 推动爱鹭老年养护中心、爱心护理院扩建、湖里区社会福利中心和集美区社会福利中心二期项目建设。 新建21个“农村幸福院”和3个“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 文化惠老 各区街(镇)级老年学校建校率达到30%以上。继续开展“五有”老年学校创建工作,力争一类学校占基层老年学校总数的15%以上。 举办老年春晚、新年音乐会、元宵游园、交谊舞大赛等活动,举办书画、美术、摄影、集邮、手工作品展览。组织文艺团体每季度到社区、农村巡演。 开辟老年人阅读专区,举办公益性培训、展览和地方戏曲专场演出。 培育老年人喜爱的旅游新业态产品。 老人权益 启动《厦门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若干规定》修订。 继续在“敬老月”免费办理遗嘱、遗赠等公证。 助老济困 开展慰问高龄、困难老人活动。 进一步完善厦门困难失能老人数据库,推动建立厦门失独老年人数据库。 【以上内容摘自市老龄办副主任林进春在市老龄委全体(扩大)会议上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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