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社会 > 正文

厦门六家违规药店被处罚 不得再进行药品经营

2017-05-17 11:57  陈泥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柳绿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链接】

飞行检查

简称“飞检”,是跟踪检查的一种形式,指事先不通知被检查部门实施的现场检查。

整治重点

14类重点药(物)品:血液制品、冷藏冷冻药品、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终止妊娠类药品、中药饮片、疫苗、高锰酸钾片等。

12个重点环节:合法合规、质量管理、培训考核、药品采购、入库验收、储存养护、销售运输、售后管理、委托配送、使用保管,以及安全管理与制度落实。

5大类重点问题

违法经营:超范围、超经营方式销售药品;在核准地以外场所储存药品;非法购销回收药品等。

虚假欺骗经营:伪造药品采购来源,虚构药品销售流向;篡改或删除温湿度监测系统数据和记录等。

质量管理不严:批发(连锁)企业质量负责人或质管负责人兼(挂)职;连锁企业门店现场违规广告销售药品;药店出租出借柜台(即变相承包),处方药没有凭处方销售或登记等。

存在药品使用质量风险:药房(库)面积与诊疗规模不相适应,有温控要求的药品未设阴凉库存放;不合格药品处置档案不完整等。

安全生产经营风险隐患:乱拉电线、线路老化;仓库、办公场所消防通道不畅通、标示不明确,消防器材不完备等。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