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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种行李不准入境?厦门海关又一次“被新政”

2017-05-17 11:34  孙春燕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柳绿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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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5月17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孙春燕)“代购要哭,很多人也会中招!海关总署新规:5种入境行李将不予放行……”昨天,一条“海关新政”刷爆了朋友圈,这是真的吗?

导报记者调查发现,上述所谓的海关新政,不过是一条去年已经颁发的“旧闻”,而对代购来说,这条规定其实影响并不大,并没有掐断代购“财路”,而真正让代购崩溃的是汇率。

“新政”原来是“旧闻”

海关又一次“被新政”

“5种入境行李不予放行。”做了3年代购的蔡小姐,昨天在网上看到这条“海关新政”的消息,不由得一阵紧张。

该信息的主要内容是:从6月1日开始,中国海关总署《关于暂不予放行旅客行李物品暂存有关事项的公告》正式施行,明确规定5类入境行李不予放行。如在海外购物数量太大,又或是“人肉代购”的话,入关时将面临行李被扣暂存的问题。

5类行李为:1、旅客不能当场缴纳进境物品税款的;2、进出境的物品属于许可证件管理的范围,但旅客不能当场提交的;3、进出境的物品超出自用合理数量,按规定应当办理货物报关手续或其他海关手续,其尚未办理的;4、对进出境物品的属性、内容存疑,需要由有关主管部门进行认定、鉴定、验核的;5、按规定暂不予以放行的其他行李物品。

如果上述“新政”真的实施,对代购来说,当然不是好消息。

不过,真有“海关新政”这回事吗?导报记者查询海关总署官网发现,上述《公告》发布的日期是2016年,正式实施的日期为2016年6月1日。

至于“如在海外购物数量太大,又或是人肉代购的,在入关时将面临行李被扣暂存”,也并非最新消息。厦门海关人士表示,这条规定好多年前就已实施了,按照规定,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5000元以及以内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超出5000元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仅对超出部分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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