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5月16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钱玲玲)符合条件的技能人才,可以落户厦门岛外四区。近日,厦门市政府下发通知,延长《厦门市技能人才落户办法》的有效期,至新落户办法出台后再废止。 技能人才,是指取得人力资源行政部门核发的中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属于厦门市急需(紧缺)技术工种且为本单位骨干的技能人才;参加国家级一、二类职业技能竞赛,福建省一、二类职业技能竞赛或厦门市A类职业技能竞赛获得技术能手称号的。 技能人才落户,由用人单位向所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不受合法固定住所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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