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日报讯(记者 张珺)记者昨日获悉,海沧区2017年第一批众创空间认定工作日前展开,符合六类条件要求的众创空间可向海沧区科技局提出认定申请,入选者可享受到当地政策及资金等方面的扶持。 按照要求,申请海沧区众创空间的单位,要求已正式对外运营;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具备完善的基本服务设施;有专职的服务团队;有便捷的服务功能;有一定数量的在孵企业和创业团队;众创空间应承诺在海沧区运营时间不少于5年。海沧区科技局提醒,符合条件的单位请在5月10日前将申请材料送至海沧区政府1329办公室办理。 按照海沧区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若干意见,当地设立了众创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扶持众创空间、创新创业项目和企业、两岸创新创业合作、专业服务机构等,并将给予相应企业以融资扶持。 |
相关阅读:
- [ 04-12]厦门市国家级众创空间达14家 吸引大批青年创业
- [ 01-22]厦门众创空间面临大洗牌 数量不少赚钱的却没几个
- [ 12-18]厦门市科技局公布2016年第二批市级众创空间
- [ 07-20]众创空间落户厦门集美 最高可获500万元奖励
- [ 06-12]厦门再添知名众创空间 首个项目选址位于软件园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