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来,厦门市努力践行总书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大力弘扬总书记在厦门工作期间留下的真挚为民优良传统,坚持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充分发挥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文明创建的奋斗目标,立足创建为民、创建惠民、创建靠民,持续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不断提升群众生活品质和文明素养,连续4届获评全国文明城市,实现了文明城市与文明市民共同成长、共同提升。 一、始终坚持创建为民,着力激发群众认同感。近年来,我们把文明创建作为贯彻新发展理念、建设“五大发展”示范市的重要抓手,把创建为民理念落实到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力求给群众带去更多实惠。一是把深化创建与补齐民生短板紧密结合。围绕加快跨岛发展,全面展开5条地铁线、新机场、“两环八射”快速路网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未来4年建设10万套以上公租房,创造了分级诊疗厦门模式,积极破解交通难、就医难、住房难。二是把深化创建与提升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紧密结合。去年以来,结合台风灾后恢复重建、服务保障金砖会晤等重点工作,深入开展“文明创建再提升,灾后重建再发力”,着力做好城市建设管理的“加减法”,通过“两违”整治、绿化提升、市政设施完善、优化管理等措施,腾出更多空间为群众修建绿地、社区公园等。三是把深化创建与办好民生实事紧密结合。从群众房前屋后的小事实事入手,扎实办好与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民生实事。在历次考评中,市民对文明创建的支持率和满意度都保持领先,这也成为我市文明创建工作的一大亮点。 二、始终坚持创建惠民,着力提高群众获得感。我们把顺应市民对美好生活的期待贯穿于创建工作全过程。一是顺应群众对优美环境的新期待,生态建设投入达GDP的3.67%,居全国领先水平;空气质量连续两年居全国74个大中城市前五位,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率先获评国家生态市。二是顺应群众对优良秩序的新期待,创新社会治理,获评“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城市”;以打造最具安全感的城市为目标,推行立体化防控、多元化调解、网格化服务,连续三届获评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城市;注重通过立法提升社会文明程度,在现行96部地方法规中,涉及社会文明建设的达81部;《厦门经济特区促进社会文明若干规定》列入今年立法计划。三是顺应群众对优质服务的新期待,深入开展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窗口等创建活动,积极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多规合一”改革成为全国样板。四是顺应群众对文化生活的新期待,加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成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102家社区书院, 30多万人次听课受益。五是顺应群众对民生保障的新期待,率先实现大病医保城乡全覆盖、通过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国家认定、构建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实现城乡低保标准全市统一、居家养老服务全面覆盖,民生保障不断取得新成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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