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 | 福建 | 时评 | 大学城 | 台海 | 娱乐 | 体育 | 国内 | 国际 | 专题 | 网事 | 福州 | 厦门 | 莆田 | 泉州 | 漳州 | 龙岩 | 宁德 | 南平 | 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厦门频道首页>福建日报厦门观察> 正文

厦门火炬国税局成为首批“全国税务系统法治基地”单位

2017-04-20 10:41:08廖丽萍来源:东南网责任编辑: 柳绿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火炬国税局接受“全国税务系统法治基地”授牌

福建日报讯(记者 廖丽萍)近日,厦门火炬高新区国家税务局又斩获一项新荣誉,成为首批70家“全国税务系统法治基地”单位之一。

能够从5000多个县区局中脱颖而出,入选第一批“全国税务系统法治基地”,火炬国税局凭借的是多年来在法治服务方面的不懈努力和持续创新。通过制度创新、实践创新、理论创新,火炬国税局充分运用创新手段提升执法水平,为企业减负,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让纳税人赢得满满获得感。

专业化引入“外脑”提升执法水平

近期,火炬国税局在进行一户企业的纳税评估时,发现其委外研发合同签订研发期和付款期分属不同年度,因此在对研发费用的归属年度上出现争议,影响到企业的高新企业资格认定。

考虑到该问题的关键是对《企业会计准则》中“费用”的把握,火炬国税局及时启动了专家意见书方式,请厦门大学会计系会计准则方面知名专家予以界定,作出研发费用可以计入研发合同签订且验收合格年度的职业判断。火炬国税局通过采信专家意见书,保证了企业的正当权益。

探索税收执法专家意见书制度是火炬国税局创新法治服务的一个举措,目前已成为该局提升法治水平的“拳头产品”,为企业带去更多创新红利。

“将专业的事情交给专业的人去做,”火炬国税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当出现与税收执法相关而又属于税收法规之外的疑难问题,启用专家对案件中的法律及其他规则的适用阐述观点,帮助税务机关正确执行法规,既能提高执法水平,体现执法民主,也能促进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之间的征纳和谐。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