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 | 福建 | 时评 | 大学城 | 台海 | 娱乐 | 体育 | 国内 | 国际 | 专题 | 网事 | 福州 | 厦门 | 莆田 | 泉州 | 漳州 | 龙岩 | 宁德 | 南平 | 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厦门频道首页>社会> 正文

国家级艺术团签订合作协议 来厦培养少儿艺术人才

2017-04-02 08:49 崔晓旭 来源:东南网责任编辑:卢超颖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4月2日讯(海峡导报记者崔晓旭)近日,厦门文广传媒集团与国家级歌舞剧团——中国东方演艺集团(中国东方歌舞团)达成战略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以“快乐童心”为品牌基础,培养音乐、舞蹈等专业艺术人才。

“希望借助福建区域媒体资源和培训平台,让厦门及福建学艺术的孩子们能享受到国家级艺术教育的品质服务。”中国东方演艺集团(中国东方歌舞团)董事长、总经理宋官林表示。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