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4月1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孙春燕)新年度社保缴费要开始了!导报记者昨从厦门市地税局了解到,2017社保年度即2017年 7月 1日至2018年6月30日,厦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将从每人每年130元调整为150元,在学校参保的在校生缴费新增“个人自缴”模式,且6月底前完成缴费才能确保医保卡新社保年度正常使用。 年度个人缴费标准调整为150元 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厦门市基本医疗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2017社保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标准,将在上年度的基础上每人每年从130元调整为150元。 同时,导报记者获悉,个人在厦的社保缴费一卡通用户号一人一号,终身不变。即参保个人在厦的社保缴费用户号,自首次参保产生起就终身不变。其中,原在村居参保并办理委托的未成年人转学校参保后,原已办理的缴费一卡通委托未撤销的,仍然有效,无需重新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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