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纠纷调解好 在维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过程中,厦门保监局坚持法理与情理并重,念好“好”字诀,在依法依规处理保险消费投诉的同时,积极指导厦门保险行业协会又快又好开展保险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为保险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提供更加多元化、更加人性化的渠道。 厦门保险业目前已建立三套保险纠纷调处运行机制:与人民法院建立的“诉调对接”机制,整合公安、法院、司法、保险等资源的道路交通事故一体化调处中心,行业内的保险纠纷调解委员会机制。这三套运行机制既独立运行,又相互配合,整体上实现了保险纠纷的全险种履盖、全行业参与、全流程衔接,形成了具有厦门特色的保险纠纷调处和“诉调对接”模式。 2016年度,一体化调处中心累计受理案件4669件,成功调解结案4669件,调解成功率100%,调解涉及金额1.08亿元。由于结案快、赔付快、当事人合法权益有保障,使得厦门道路交通事故相关的信访、投诉量始终保持在较低水平,有的城区还实现了零信访、零投诉。同时,保险纠纷调解委员会坚持平等、自愿、便利的原则,有效化解各类保险合同纠纷4738件,成功调解4709件,成功率达到99.4%,调解涉及金额7443.21万元,有效解决了“诉讼难、理赔难”问题,降低了消费者维权成本,赢得保险消费者纷纷点赞。 保险风险提示实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依法依规处理消费投诉如同“以鱼”,把本应是保险消费者的“鱼”还给消费者,而加强保险知识宣传,让保险消费者增强理性投保能力则是“以渔”。 厦门保监局在维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工作中,坚持念好“多”字诀,坚持多渠道、多形式、多频率地开展保险知识教育宣传、加强保险风险提示。 通过厦门保监局、厦门保险行业协会官方网站,厦门保险业公众微信号等网络渠道发布保险风险提示公告,在《厦门保险资讯》、厦门主流报纸媒体上发布主题突出的宣传文稿,宣传保险知识。他们还积极开展以“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7·8”保险公众日为专题的主题宣传日活动,联合厦门市消费者保护协会开展现场宣传活动,在厦门主流媒体上推出“3·15”保险行业专刊,发布厦门保险公司服务与承诺等一系列活动,在全社会营造了“学保险、懂保险、用保险”的浓厚舆论氛围。坚持保险宣传教育的日常化,保险风险提示的常态化,要求保险公司强化在日常保险产品销售时的风险提示工作,利用接待来访群众,处理投诉案件等机会,耐心细心做好保险风险提示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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