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 | 福建 | 时评 | 大学城 | 台海 | 娱乐 | 体育 | 国内 | 国际 | 专题 | 网事 | 福州 | 厦门 | 莆田 | 泉州 | 漳州 | 龙岩 | 宁德 | 南平 | 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厦门频道首页>城事> 正文

厦门学校食堂将"明厨亮灶" 力争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2017-03-07 08:29:20朱加良来源:厦门网责任编辑: 柳绿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海西晨报讯(记者朱加良)食堂的饭菜是怎么做出来的,卫生吗?日后,学生、老师、家长在食堂都将能全程看见,保障“师生舌尖上的安全”。今年,厦门将进一步完善“从田头到餐桌”全过程食品监管体系,加快推进餐饮业“明厨亮灶”工作,全力争取获得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授牌命名。近日,厦门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2017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进行安排。

《意见》提出,今年将加快推进餐饮业“明厨亮灶”建设工作,推动餐饮服务提供者采用“透明厨房”、“视频厨房”、“网络厨房”等展示形式,公开加工过程,公示食品原料及其来源等信息。力争2017年底持证餐饮服务单位实施“明厨亮灶”比例超过50%,全面覆盖供餐人数500人以上的机关事业单位食堂、所有学校(含幼托机构)食堂。到2020年,持证餐饮服务单位实施比例力争超过80%。

同时,食品安全工作也被列入各级党委政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各级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综合评价考核,食品安全工作所占权重不低于3%。各级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每年组织对下级政府及本级食品监管职能部门的食品安全工作进行评议考核,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对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将实行“一票否决”。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