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3月2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夫妻正闹离婚,突然冒出400万元“夫妻共同债务”,怎么办?老公借钱赌博,老婆也要连带还?丈夫借高利贷,妻子要不要还? 2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补充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及夫妻债务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规定虚假债务、非法债务不受法律保护。规定自3月1日起实施。 最惨的不是离婚,而是离婚后还要为前夫还债。如今,新规似乎为解决难题、追求司法正义提供了更大的可行性。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黄健雄认为,最高法的上述补充规定,回应了婚姻家庭领域的新情况、新问题,纾解了公众焦虑。 导报记者调查后发现,针对婚内债务,不同情形下,会有不同的判决结果。此前厦门法院判决的案件中,有时法官会判决要求配偶一方承担连带责任,但有时也可能不判“连带”。 |
相关阅读:
- [ 02-25]离婚后他动手脚挪走卖房款 女子告前夫欲索回300多万
- [ 02-24]厦门海沧法院首试"冷静期"制度 给离婚官司按下"暂停键"
- [ 02-23]离婚协议约定房子归女方和孩子 前夫挪走300万被判返还
- [ 01-22]判决离婚也有“离婚证” 思明法院试行开具《离婚证明》
- [ 12-13]妻子要卖房救“渐冻儿” 丈夫想留房子夫妻闹离婚
- [ 11-30]男子假离婚买房变真离婚“丢”房 结果还背一身债务
- [ 11-18]妻子怀孕及分娩后一年受保护 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 [ 10-08]离婚转移财产要“净身出户”? 律师支招保卫财产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