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日报讯 (记者 袁舒琪)有住房困难的市民注意了,又一重大利好消息“来袭”——继2014年停止配售之后,今年保障性商品房又将再一次在厦门推出!近日,《厦门市保障性商品房管理办法》(下简称:《管理办法》)正式印发,这意味着一名老成员又回归到厦门住房保障体系当中。这种面向本市无住房家庭,由政府提供优惠,并限定户型、面积和销售价格,以出售方式提供的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将以小户型、统一装修、经济实用为原则,满足住户的基本住房需求。 “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多年来,厦门城市决策者和管理者一直把让老百姓住有所居作为重要目标,在住宅市场化的不同阶段采用不同方式,逐步解决居民的住房困难问题,构建起厦门立体式多渠道的住房保障网。首先,不断加大力度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与分配,打造保障性住房的“厦门蓝本”,基本实现了低保家庭的应保尽保。更进一步,考虑到面对日益高企的房价,许多来厦创新创业的新市民,难免望房兴叹,厦门又于去年推出面向“夹心层”及稳定就业新市民等更广泛群体的公共租赁住房,着力为其提供更为稳定的居所。 “而此次保障性商品房的再加盟,将能满足更多住房困难家庭的基本住房需求,进一步完善厦门多渠道的住房保障供应体系,利于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市住房保障办相关负责人说,未来厦门住房保障体系将呈现多层次供给的状态,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可通过申请保障性租赁房解决,买不起商品房的本市户籍“夹心层”家庭、各类人才、在厦稳定就业的职工可申请租赁公共租赁房。之后,符合户籍和年龄条件的本市“夹心层”家庭及在本市工作的高层次人才还可以通过申购保障性商品房实现安居置业。 需要提醒的是,本次保障性商品房再次重启,将遵循“新房新政策”的原则,在之后的配售中以《管理办法》作为依据执行。而2014年之前的保障性商品房,还将按照原销售合同执行。 不久后,《管理办法》就将迎来第一次正式“阅兵”,预计今年上半年将启动第一批保障性商品房申请分配工作,届时还将通过本报发布权威消息,有选房意向的市民可留意本报,获得第一手消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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