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社会 > 正文

厦门女司机酒驾被查记12分 竟问交警能否花钱买分

2017-02-15 16:55  赖贵旺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柳绿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厦门晚报讯(记者赖贵旺)昨日是情人节,不少人都借节日气氛和朋友聚会。昨夜,湖里交警大队江头中队在吕厝天虹一带设卡拦查,现场查获一名37岁的酒驾女司机,女司机起初谎称只喝了1瓶啤酒,后来又改口称喝了7瓶啤酒。女司机也为自己的酒驾行为付出了代价,被处以记12分、罚款1000元并暂扣驾驶证半年的处罚。

经检测,司机魏女士酒测值高达54.7mg/100ml,达到酒驾标准。交警告诉魏女士将被处以记12分,同时驾驶证要暂扣半年的处罚,她要参加学习考试才能取回驾驶证。魏女士竟然反问民警:“这12分我能花钱买吗?”民警又好气又好笑。

交警开完罚单后,魏女士又问:“我可以走了吗?你们能让我继续开车走吗?”后来,在交警的引导下,魏女士叫了代驾司机离开现场。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