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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流动人口信息采集暂行办法》即将生效施行

2017-02-09 17:21:16朱俊博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柳绿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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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送】

信息报送6种途径

最快的只需5分钟

根据《办法》规定,流动人口的信息采集完成后,还要报送给居住(住宿)或者工作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服务机构。

“我们建议采集负责人通过‘厦门百姓’APP和‘福建治安便民’微信平台这两个途径进行报送。”警方称,只要按照软件提醒操作,在手机上就可以完成,整个过程不用5分钟。

报送途径

到派出所或社区服务机构、登录“互联网+群防群治平台”网站、下载“厦门百姓”APP、关注“福建治安便民”微信平台、通过微信标准二维码地址申报系统、登录“福建省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

【处罚】

未按规定报送

将按人数罚款

该采集的信息没有报送,或是被采集人不配合,拒绝提供真实信息的,《办法》都有相应的处罚规定。

如果采集负责人未在规定时限内按照规定内容报送流动人口信息,将按照未报送人数,对其处以每人200元的处罚;采集责任人伪造流动人口信息或故意报送虚假流动人口信息的,处罚金额提高为每人500元。流动人口拒绝向信息采集责任人提供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警方可对其处以500元的罚款。

在公安机关和社区服务机构抽查核实流动人口信息时,采集责任人、流动人口拒不配合的,将会面临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办法》还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流动人口信息应当依法予以保密,不得泄露、买卖、违法使用。一旦违反该规定,警方可按照被泄露、买卖、违法使用信息人数每人200元的标准对相应人员处以罚款,若涉嫌构成犯罪的,则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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