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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对环境整治提升工作采取临时性管理措施

2017-02-08 08:13:29黄璜来源:厦门网责任编辑: 柳绿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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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日报讯(记者黄璜)近日,为进一步优化城市环境,提升“莫兰蒂”台风灾后重建的整体水平,向世界展现厦门的美丽温馨,根据市人大相关授权决定,市政府发出《关于进一步优化城市环境整治提升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对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市环境整治提升工作采取临时性管理措施。

《决定》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从事各类违法建设活动。在市政府确定的“三线、四片区”范围内,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将加大对违法建设的巡查、查处力度,对违反厦门城市容貌标准,存在妨碍交通、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安全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应当及时督促相关当事人自行拆除整改,逾期未拆除整改的,采取查封施工现场、扣押施工工具,以及通知停水、停电、停气等措施,并依法及时予以强制拆除或者实施代履行,直至违法行为消除。

同时,各区人民政府也应当加强领导、及时制定工作计划、组织指导和督促街(镇)全面落实城市环境整治提升工作任务和要求;以服务和保障民生为根本出发点,注重调解、化解矛盾,加快推进城市环境整治提升工作进程。

《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实施期限至2017年10月31日。

【名词】

“三线四片”:机场-环岛路沿线、环岛干道沿线、鹭江道-湖滨南路-湖滨中路-白鹭洲路-湖滨北路-邮轮城沿线,会展中心-海悦山庄片区、中山路-厦港片区、鼓浪屿片区、筼筜湖片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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