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日报讯(记者薄洁)村民的生产发展基金,被村干部私分、挥霍,面对组织调查还订立攻守同盟……近日,新圩社区原干部黄桂花,原小组长黄和全,原副组长黄献堂、黄风波等四人因私分生产发展基金的违纪问题被翔安区新圩镇纪委立案查处。 该案是翔安设区以来首起镇级纪委自办案件。昨日,翔安区纪委办案人员就此案专门接受本报“监督在线”记者采访,剖析这起典型案例。 【关键词】 串通 私下瓜分生产发展基金 2012年1月,新圩社区下拨了10万元生产发展基金到新圩社区第13小组,用于处理该小组受损农作物赔偿问题。钱刚到账,时任新圩社区党总支部委员、挂钩联系社区第13小组的黄桂花等人就打起了歪主意。 “一部分钱发给了村民,剩下的我们决定私分……”在没有召开户主大会的情况下,黄桂花与时任社区第13小组小组长黄和全,副组长黄献堂、黄风波等人一起虚造了一份小组会议纪要和发放清单。 同年7月,又一笔10万元生产发展基金到账,黄桂花等人再次瓜分。20万元生产发展基金,除通过村民代表黄某分发给村民的8.5万元外,其余基本上被黄桂花、黄和全、黄风波、黄献堂等人瓜分,其中2万元还被几人吃喝挥霍一空。 黄和全等人还委托黄桂花向时任新圩社区党总支部书记沈金铿(注:另案处理)和时任新圩社区主任蔡津沂(注:另案处理)各送上1万元“疏通费”。“他们是主官,社区要拨付钱款到小组要他们签字同意……”在接受调查时,黄桂花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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