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会产生污染的企业,环境污染责任险在特殊时期能发挥作用 厦门晚报讯 发生环境污染事件后,如何妥善对受害者进行赔偿,帮助企业迅速恢复生产?近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推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的意见》(下文简称《意见》),提出在厦门构建保障齐全、运行良好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市场机制。这种模式引入市场机制参与环境风险管理,提高企业防范和应对环境污染事故的能力。文/图记者谢雨真 企业倒闭也要有人为污染事件“买单” 有些生产企业,在发生环境污染事件后因倒闭等原因,无法支付环境修复成本和赔偿,结果导致事故受害者的生命和财产受到严重威胁却无人“买单”。《意见》提到,各区政府及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政策引导,创新环境安全治理方式,促进企业和保险公司将更多的资源投入到环境风险防范和环境应急设施的建设和完善上。 《意见》把推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企业范围划得很清晰:从事铜、铅锌、镍钴、锡、锑冶炼、铅蓄电池极板制造等重金属污染行业;危险废物污染行业如上一年度危险废物产生量或本年度预计量在10吨及以上的企业;从事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企业等。同时,也鼓励其他排污企业投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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