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晨报讯(记者雷妤)经市政府批准,从今年3月1日起,厦门市民看病、住院价格将有调整,调升调降项目合计2706个,占全部医疗服务项目四成左右。届时,将重点提高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诊疗、手术、护理、康复和中医等医疗项目价格,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和检验等价格,与医保支付、分级诊疗、费用控制等政策相互衔接,缓解“看病难、看病贵”。
价格哪些变化?
医疗服务价格有升有降
记者注意到,此次公立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将以厦门市二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为基准。其中,市三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以市二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为基准适当上浮,市一级及一级以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适当下浮。
通过价格调整,适当拉开三级、二级、一级及一级以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差距,逐步形成厦门医疗服务分级诊疗价格体系。
目前,厦门公立医疗机构共64家,其中三级12家;二级及二级以下52家。市三级医疗机构如第一医院、中山医院等公立医院,市一级以下医疗机构如社区医院等。
调降了哪些项目?
检查检验类项目849个
与现行的项目价格相比,厦门市三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调降了检查检验类项目849个,调升了综合诊疗类和临床诊疗类项目1857个,调升调降项目合计2706个,占全部医疗服务项目6540项(细项)的41.38%。
此次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可优化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收入的结构。方案实施后,将提高治疗及手术项目、诊察及护理收入占医疗服务收入比重,降低检查及化验收入占医疗服务收入比重。
根据儿科诊治难度大、风险高等特点,允许一级及一级以上医疗机构对涉及儿科(0-6岁)部分医疗服务项目,在本级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基础上上浮一定比例。对市心血管病医院原执行在三级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基础上最高上浮25%,调整为最高上浮15%。
给市民带来哪些影响?
缓解看病难、看病贵
通过制定医疗服务级差价格,发挥价格杠杆作用,引导常见病、多发病及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就近在基层医疗机构就医取药,在减少大医院患者看病人满为患压力的同时,也减轻了患者费用负担,缓解“看病难、看病贵”。
同时,厦门医保部门出台配套政策,儿科诊察费加收部分由统筹基金全部支付;调升参保人员住院的统筹基金报销比例一个百分点。在原有的医保政策基础上,通过适当提高医保报销水平和医保基金统筹等政策,不增加参保人员的负担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