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民情 > 正文

民进厦门市委将提交建议:发展共享单车 先要解决停车

2017-01-06 10:49:54郭钦转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柳绿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记者调查

无自行车道,占道停放车

昨日上午,晨报记者骑了一辆OFO共享自行车沿湖滨北路从市政府到体育中心。短短2公里路,晨报记者骑得有点尴尬。

人行道下方就是机动车道,一路都没有专门的自行车道。晨报记者先是选择在机动车道靠右侧骑行。公交车、小车不时从记者身后超车,与巨大的公交车擦身而过时,能感觉到明显的压迫感。

过了湖滨中路,一名协警引导骑车的市民从旁边的人行道走。在小块透水砖组成的人行道上骑行,自行车轮胎一路不停跳动。

记者发现,湖滨东路、湖滨南路等许多主要城区道路都没有专门的自行车道,市民骑车很不便。

除了缺少自行车道外,昨日上午,记者还发现了多处存在共享单车随意占道停放的现象。

在湖滨北路筼筜路口,3辆共享单车摆了个“三角阵”,几乎堵住整个3米多宽的人行道;湖滨东路湖光路段,一辆“小黄车”随意停在了人行道中间……

在湖滨南路加油站附近,记者也遭遇到了停车难问题。将共享单车停在本就不宽的人行道上显然不合适,停放到居民区里又违背了共享精神。最后,记者勉强将车停在一家正在装修的商店门口。

记者从思明区城管执法局获悉,近一个月来,他们也经常接到市民关于共享单车占道的投诉。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