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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给团购用户开发票 厦门五家餐饮企业被罚

2016-12-29 08:08  陈泥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文洁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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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日报讯 (记者陈泥 通讯员 陈小丹)团购由于价格实惠,吸引了大量消费者,如今越来越多的企业通过团购扩大经营规模,但拒开发票的现象还是屡见不鲜。一些企业或要求消费者找网站开具发票,或者干脆以价格优惠为由直接拒绝开具发票,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引发了大量投诉。记者从地税稽查部门获悉,今年4月以来,厦门地税举报中心接到多起关于餐饮企业网上团购业务未开发票、涉嫌偷税的举报,涉及我市三十多家大型餐饮企业。

面对如此大规模的举报,地税举报中心立即采取措施,组织地税征管部门开展了一次针对餐饮企业网上团购业务开票情况的专项检查,对餐饮企业的开票金额与其实际营业额进行一一比对查实。通过排查35家大型餐饮企业,5家企业最终被立案查处,查补税款及滞纳金合计12.4万元。

现象

团购不开发票成行业“潜规则”

一位从事餐饮行业多年的业内人士告诉记者,不少餐饮企业都有使用团购、代金券不提供发票的“潜规则”。“一些参加团购活动或者打折的餐饮企业通常都不给发票,做了活动利润本来就下降了,还要给团购网站返点,所以也算是业内‘达成共识’的事。”据该业内人士介绍,不仅如此,很多餐饮企业“看人下菜”,如果消费者态度比较强硬,他们就会选择息事宁人,提供发票。但大部分消费者会觉得没必要为这点小事去较真,如果是请客吃饭的,更不可能因为这样的事情和餐饮企业“闹不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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