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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减量 大力开展小区分类试点

2016-12-26 07:58:40殷磊来源:厦门网责任编辑: 刘玮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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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已具备一定的垃圾分类处理能力。图为东部(翔安)垃圾焚烧发电厂外观。(市环卫处供图)

厦门日报讯 (记者 殷磊 通讯员李文林)近日,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垃圾分类办”)发布了成立以来的首份通知,要求各区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对照工作方案,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进度。

12月2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上强调,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关系13亿多人生活环境改善,关系垃圾能不能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记者从市市政园林局了解到,近年来,通过持续建设垃圾焚烧发电厂、垃圾分类处理厂和餐厨垃圾处理厂等环卫基础设施,厦门已经具备了一定的垃圾分类末端处置能力。所以当务之急是加大垃圾分类宣传,推动广大市民参与“前端”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还要按照“属地管理”、“桶车对接”的原则建立“中端”的垃圾分类收集运输体系,从而实现城市生活垃圾全程分类。这些工作需要各区政府和相关部门持之以恒大力推进。

今年上半年,厦门出台了《厦门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方案》、《厦门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管理办法》,并成立了由市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全面启动厦门的垃圾分类工作。工作方案明确规定,各区政府和市级各责任部门要按期分别完成《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实施方案》和相关工作落实计划的制定。各区要配备10名垃圾分类专职工作人员,街道要配备3-5名专职工作人员,社区(物业小区)要按照300户配1人的比例配备垃圾分类督导员。

市垃圾分类办发布的《通知》指出,目前集美、海沧、翔安三区已经正式下发了区级《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实施方案》,海沧区成立了区垃圾分类与减量办公室,配备了3名工作人员。虽然各区都持续推动垃圾分类工作的开展,但与工作方案部署的计划相比还存在滞后。《通知》要求,各区政府作为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推进主体,要尽快明确机构,配备人员,细化任务,责任到人,把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落到实处。

居民在家里给垃圾做了分类,结果垃圾在小区里被混在一起运走,然后又被堆在一处填埋、焚烧。厦门早在2000年就被列为全国首批垃圾分类试点城市,然而由于没有建立垃圾分类收运、处理体系,市民开展垃圾分类的积极性被挫伤,致使垃圾分类试点的成效始终不理想。此外,缺乏政策法规配套,缺乏有效的约束和监管措施及激励机制,垃圾分类宣传工作停滞等,也导致市民垃圾分类意识不仅未得到加强,反而弱化。

末端 具备垃圾分类处理能力

目前,厦门日均生活垃圾量已接近5000吨,其中,超过60%的生活垃圾直接填埋,位于东部固体废弃物处理中心的垃圾填埋场已不堪重负。开展垃圾分类,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是实现城市绿色发展的必由之路。

近几年,厦门的垃圾末端配套处理设施不断完善。截至目前,厦门已经建成两座垃圾分类分拣厂、三座垃圾焚烧发电厂、一座厨余垃圾处理厂、一座餐厨垃圾处理厂,具备一定的垃圾分类末端处理能力。特别是后坑垃圾焚烧发电厂、东部(翔安)垃圾焚烧发电厂、西部(海沧)垃圾焚烧发电厂,日焚烧垃圾量达到1600吨;采用了先进垃圾处理技术的瑞科际垃圾再生示范厂,可以通过对餐厨垃圾进行厌氧处理,产生沼气发电,目前一期每天150吨的餐厨垃圾回收利用处理线已经投用。

此外,厦门正在进行东、西部垃圾焚烧发电厂的二期建设。到2017年底,厦门还要再建成一座固废处理厂、两座大件垃圾处理厂,具备全面开展垃圾分类工作的硬件条件。

这些环卫设施非常“渴望”经过分类后的“垃圾细粮”,因此,市民家中的分类行动是非常重要的基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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