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劲超 图 海西晨报讯(记者 雷妤)从开网约车之日起,刘师傅就盼望着有天能获得一个合法“身份”,能光明正大接单载客,无需担心执法检查。如今,他的愿望即将实现了。 继10月27日厦门发布《厦门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后,又经过公开征求意见、修改意见等程序,昨日,厦门市交通运输局官方网站发布了《厦门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厦门市网约车实施细则》)。 这意味着,期盼已久的厦门网约车实施细则已正式出台并实施。从下月5日起,市民可以到市政服务中心运政窗口申领网约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了。 两大变化 完善条件,引入新能源车 经过了7天的公开征求意见,交通部门对实施细则进行了完善。对比征求意见稿,晨报记者注意到,从整体上看,实施细则最终变化不大,但在网约车许可条件两个方面有细微的修改。 一方面,完善了对车龄要求。原规定“首次申请时,车辆《机动车行驶证》载明的初次注册日期至申请之日未超过3年”,即网约车车龄不超过3年。修改之后,在原条例的基础上,新增“退出营运后再次申请的,车辆《机动车行驶证》载明的初次注册日期至申领之日不超过6年”。 也就是说,如因个人原因可以选择退出市场,允许今后再次申请许可,但是车龄要求必须在6年以内。厦门交通运输局相关负责人解释,这既符合网约车车辆自由进出市场的准入原则,又可防止车况较差的车辆进入网约车行业。 另一方面,鼓励新能源车辆进入网约车市场。细则新增了针对非插电式油电混合动力车型和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车型的技术要求。 相关负责人解释,这有利于鼓励和引导新能源车型进入网约车行业,同时,也回应社会对于推广节能环保汽车的意见诉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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