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先生的罚单。 海西晨报讯(记者 陈小斌)男子骑自行车上路,被交警罚款5元,这样一张罚单,是黄先生第一次遇到,他不知道该不该“吃下去”。厦门交警表示,如果黄先生对这起处罚有争议,可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11月24日17点多,黄先生骑自行车从金山出发,沿着仙岳路骑行前往蔡塘。至仙岳路后坑路口时,黄先生被一名交警拦下:“你骑自行车行驶在机动车道上,是违法行为。”说罢,这名交警就对黄先生开具罚单。 记者看到,黄先生系因驾驶非机动车违反规定使用专用车道的违法行为,被处以5元罚款、记0分的处罚,黄先生须持该罚单,当场缴纳罚款或在15日内到厦门任意一家银行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黄先生说,当时人行道很窄,他就骑在机动车道上。黄先生骑自行车这么多年,这是他第一次收到这样的罚单。 对此,交警表示,如果黄先生对本次处罚有异议,可在收到该罚单之日起60日内,向市公安局湖里分局申请行政复议,警方将重新调查,并依法做出相应的处理;黄先生也可在6个月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相关阅读:
- [ 11-21]空中自行车道主体下月将完工 拟设11处出入口
- [ 10-13]200辆免费供师生骑行 集大学生利用废弃自行车
- [ 10-09]公共自行车成厦门市民短途出行的选择 创造城市新生态
- [ 09-15]厦门开建空中自行车道 示范段主体工程有望明年1月完成
- [ 09-14]厦空中自行车道开工 主体工程有望于明年1月完成
- [ 08-22]厦前7月发生126起事故 电动自行车的六个危险动作
- [ 08-20]厦交警开展电动自行车违法整治行动 3天查扣2488辆
- [ 08-16]前7月12人丧生 厦警方将整治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大中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