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 | 福建 | 时评 | 大学城 | 台海 | 娱乐 | 体育 | 国内 | 国际 | 专题 | 网事 | 福州 | 厦门 | 莆田 | 泉州 | 漳州 | 龙岩 | 宁德 | 南平 | 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厦门频道首页>城事> 正文

中小学教师和护士涨工资 12月底前兑现到位

2016-11-25 09:07:53张珺来源:厦门网责任编辑: 刘玮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厦门日报讯(特派记者 张珺)记者昨日获悉,我省将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标准,调整后月人均基本工资标准将增加500元。省政府日前印发《福建省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离休费三个实施意见的通知》,公布了具体的调整办法,此次基本工资标准的调整起始日期为2016年7月1日。

据悉,此次月人均增加500元的额度中,200元从部分规范津贴补贴或绩效工资中纳入,实际增资月人均300元。这是我省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后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等第一次增资,相关费用将于今年12月底前兑现到位。

【公务员】

从2016年7月1日起,我省调整公务员基本工资标准,同时将部分规范津贴补贴纳入基本工资。

●职务工资标准

由现行的每月510元至5250元分别提高到每月585元至7835元

●级别工资各级别起点标准

由现行的每月810元至6135元分别提高到每月1020元至6496元

●其他各级别工资档次标准

相应提高

●公务员试用期工资标准

适当提高直接从各类学校毕业生中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工资标准。

以大学本科生为例,提高后的试用期工资标准为每月1610元。

●机关工人技术等级(岗位)工资标准适当调整

【事业单位】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基本工资标准将同期调整。

●基本工资标准

专业技术人员:由现行的每月1150元至3810元分别提高到每月1390元至4850元

管理人员:由现行的每月1150元至3770元分别提高到每月1390元至4770元

工人:由现行的每月1130元至1640元分别提高到每月1360元至2010元

●薪级工资标准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由现行的每月170元至5795元分别提高到每月215元至6355元

工人:由现行的每月150元至1855元分别提高到每月185元至2047元

●其他

中小学教师、护士: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标准将提高10%

事业单位录用各类学校毕业生的见习期和初期工资标准:将同期上调

【离休人员】

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离休费每月按不同标准增加。

●行政管理人员

省部级正职及以上 1450元

省部级副职 1100元

厅局级正职 900元

厅局级副职 750元

县处级正职 600元

县处级副职 500元

乡科级及以下 400元

●专业技术人员

教授及相当职务 820元

副教授及相当职务 580元

讲师(含相当职务)及以下职务 400元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