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 | 福建 | 时评 | 大学城 | 台海 | 娱乐 | 体育 | 国内 | 国际 | 专题 | 网事 | 福州 | 厦门 | 莆田 | 泉州 | 漳州 | 龙岩 | 宁德 | 南平 | 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厦门频道首页>社会> 正文

买卖信用卡获利1万 厦门两男子被检察院批捕

2016-11-11 08:16 黄敏江 来源:东南网责任编辑:刘玮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11月11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黄敏江 通讯员 林泳平李小龙)倒卖信用卡,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近日,两名男子因此被思明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去年11月30日晚,一男子来到禾祥西路与后江埭路的兴业银行自助柜员机,他手中一叠信用卡,在ATM上操作后换了一张又一张。操作时,男子鬼鬼祟祟,一直查看周边有没人。当班的保安阿星发现这一异常情况当即报警,民警很快到场控制了男子,并将其带走。

经查,25岁的男子张某里是内蒙古人。民警从他身上查获多家银行的51张信用卡。随后,民警又在思明区一酒店将其同伙戴某(21岁,辽宁人)抓获,缴获40张信用卡。

经公安机关侦查查明:2015年10月至11月之间,戴某和张某里先在北京通过互联网买卖银行信用卡。随后他们来到厦门新华路一快捷酒店继续从事这类买卖,以50元到120元不等的价格收购信用卡,在银行柜员机上修改密码后,再以200元的价格贩卖给他人。截至两人被抓获时,他们共收购信用卡约800张,卖出约600张,非法获利10000元。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151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