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社会 > 正文

厦门一男子谎称能“捞”人骗走25万元 被判5年

2016-11-03 10:16  陈晓青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郑王恺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海西晨报讯 (记者 陈晓青 通讯员 翔法宣)“给我些钱去打点关系,你儿子几天就会放出来。”许某的儿子康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许某听闻林某社会关系广,能拿钱捞人,托人前后分两次给了林某25万元,最终发现被骗。

2013年11月24日晚,康某因殴打他人致轻伤二级,于2014年2月8日被抓获并被刑事拘留。儿子被抓后,母亲许某找到了自称能找关系捞人的林某,林某保证“一周内把我儿子就放出来”。

许某立即筹集10万元交给林某。“看到林某开始帮忙找律师,我们还以为他挺靠谱。”大约又过了10天,康某没有如期被释放,林某称还需准备15万元。“你们放心吧,人没放出来我会退还全部款项。”虽有些犹豫,但许某不想半途而废,于是又给林某15万元,但儿子释放的消息却迟迟没来。

今年10月7日,康某服刑8个月后释放,而林某将骗得的25万元挥霍完并失联,直至2015年10月19日被公安机关抓获。目前,林某除了被责令退赔许某25万元外,还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10000元。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