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 | 福建 | 时评 | 大学城 | 台海 | 娱乐 | 体育 | 国内 | 国际 | 专题 | 网事 | 福州 | 厦门 | 莆田 | 泉州 | 漳州 | 龙岩 | 宁德 | 南平 | 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厦门频道首页>城事> 正文

驾考新规三大变化 降低学时先学后付计时收费

2016-11-03 08:50:28叶舒扬 兰京来源:厦门网责任编辑: 郑王恺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制图/张平原

【变化】

1新规实施后,部分车型的要求学时数减少,其中,C1驾照总学时从78学时减少为62学时,C2驾照从78学时减少为60学时。

2厦门在12月还将试行“先培训后付费”制度,每个驾校教学车辆总数的30%要采用计时收费。

厦门日报讯 (文/见习记者 叶舒扬 本报记者 兰京)本月1日,交通运输部与公安部联合发布的《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正式在厦门落地。新规的实施将带来哪些影响?连日,记者咨询了多家驾校和主管部门发现,新规给学员带来了更多的选择空间,有利于学习较快的学员节约时间;因“计时收费”新规实施,学员报考费用也被业界看涨,其中不少驾校已经涨价。

新规

部分车型的要求学时数减少。其中,C1驾照总学时从78学时减少为62学时,C2驾照从78学时减少为60学时

学时调整有利于学员灵活选择

这次新规的主要变化可以概括为:降低学时,先学后付,计时收费。其中,“学时数减少”方面,记者咨询了10余家驾校,这些驾校都表示已经着手落实,他们在签订合同、安排训练等方面也已经做相应的调整。

市交通运输管理处驾培科阙礼华科长对记者表示,此次新规的实施,符合当前学员学车的实际情况。由于学员对于技能掌握的能力不同,原先的总学时对于一些学员来说过长,使学车效率降低。调整最低学时之后,有利于学习较快的学员节约时间。而对于掌握技能较慢的学员,各驾校可以自行安排附加学时,灵活处理。

新规

厦门下月将试行“先培训后付费”制度,每个驾校教学车辆总数的30%要采用计时收费

指导价尚未出台,不少驾校已经涨价

此外,最受关注的则是新规是否带来学费变化。业内人士表示,虽然,目前大部分驾校仍将采取传统的“套餐式”收费方式,即签订合同时直接收取学费。但是,下月实施的“计时收费”新规,势必带来一波涨价。11月1日起,包括“汉马驾校”“和胜驾校”等几家驾校已经开始涨价。

记者咨询发现,这些驾校普遍涨价在500元左右。其中,未涨价的驾校也取消了之前的优惠活动,并表示过几天也会陆续涨价。业内人士介绍,目前,市运管处仍未对“计时收费”出台指导价,不过,业界普遍认为均价会在120元/时-150元/时。若按这个标准,业内人士为记者算了一笔账:按照新规,C1、C2的学时分别是62学时、60学时,那么,学费至少在7000元以上。然而,11月以前,大部分驾校C1、C2的学费则在4500元-5500元左右。

相关

新学时登记系统遏制“代挂学时”

在先前的调查中,记者发现,有部分驾校允许学员在科目二及科目三的实际练车时,不严格按照学车进度登记学时,而是可以将学员的身份证提供给教练,由教练代为登记,即“代挂学时”。

对此,阙科长认为,驾校教练“代挂学时”属于造假行为,是不被允许的。要求学员登记学时,是为了保证学员的培训质量,并证明是本人在培训。针对这一现象,从去年起,市运管处就在研发新的学时登记系统,今年6月起已经开始使用。在新的系统中,学员的练车必须提供实际操作的照片,一次培训至少三张。这样的要求将会降低“代挂学时”的可能性,规范学车。

链接

“教练证”

已取消

教练应聘上岗

采访过程中,记者还发现,目前,“教练证”已经被取消。

记者拨打厦门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获悉,2016年2月3日,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关于第二批取消15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取消了《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从业资格证认定》(简称“教练证”)。

目前,按照福建省对教练员的要求,只要当事人具备5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以及3年以上培训车型的驾驶经历(拿出相应证明),就可以到福建省的正规驾校应聘上岗。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151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