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债后 否认借钱,并称“给的钱有要回去的道理吗?” 洪先生发觉有点不对劲:双方还没有确定关系呢,对方怎么可以这样呢?当林小姐再次发淘宝链接让他“参考”时,他这样回答:“可以啊,不错,你自己买吧!”林小姐当时就恼了:“你怎么跟我爸一样烦人!” 过了几天,林小姐又说:“我想买部手机,你能不能先借我5000元?”受不了她的软磨硬泡,洪先生虽然答应了,但是他留了个心眼,他强调:“钱是借给你的,你有钱时得还上。”林小姐答应了。5000元汇出去后不久,林小姐变脸,她以两人性格不合适为由,拒绝进一步交往。 于是洪先生打算把5000元要回来。今年5月和6月,林小姐先后两次各还了1000元,剩下的3000元以“手头上没钱,交了房租”为由,怎么也不肯还了。 今年10月,洪先生再次催讨,林小姐却说:“答应给人的钱,有要回去的道理吗?我也不知道怎么说你了。”她矢口否认当初这钱是借的,而说是洪先生给的生活费。之后,洪先生就再也联系不上对方了。 洪先生感觉被骗了,他告诉记者:他去查对方的底细,发现她竟然是南京珍爱网的员工。气愤之下,他向当地警方报了警。 昨天,记者联系上林小姐,但她拒绝接受采访。记者随后致电其工作单位南京珍爱网,工作人员表示并不认识林小姐,不愿对此事做出解释。 律师说法 还构不成诈骗 双方只能协商处理 对于此事,福建远大联盟律师事务所徐林武律师说,诈骗需满足非法占有、隐瞒事实、数额巨大等条件。此案中,在男女朋友或准男女朋友的身份下,自愿为对方购买礼物,属于赠予行为。对于那5000元借款,徐林武认为,这只是借贷关系,法律上不构成诈骗。他建议洪先生,只能和对方私下协商处理。 专家提醒 网上相亲需谨慎 涉及金钱要留心 集美大学社会学教授巨东红提醒,无论是线上线下的相亲交友,过程中都应当注意,不管处在交往的哪个阶段,涉及钱时,都应提高警惕。尤其是在婚恋网站上,有情感的交往常常会使当事者放松戒备。有时碍于面子,事后往往会有被骗的感觉。建议男女在交往初期,可以预先设定自己的承受底线,在自己经济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在公平自愿的基础上相互付出。 “花为媒”婚恋顾问欧阳爱珠说,正常的交往关系,应该是平等的,既不可一味在物质金钱上满足对方,也不应该随便向对方索要贵重礼物,增加对方的经济负担。 相关新闻 男友借走7800元玩失踪 一查发现他同时交往4女子 2014年8月初,青岛女孩小王在“青岛单身交友网站”上注册成为会员,很快结识了同为会员的陶某。两人聊得很投机,一周后,双方就确定了恋人关系。交往不久,对方就开始借钱,小王有些疑惑,但考虑到两人很快就要见家长了,也就没多想。就这样,一个多月时间,陶某分多次从小王那里拿走了7800元。 见父母一事一拖再拖,当年11月初,一向表现得很殷勤的陶某突然玩起了“失踪”,电话不接,短信不回。小王觉得不对劲,报案后,当地警方介入调查,民警发现,被陶某骗的不止小王一人,陶某同时跟四名女子交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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