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城事 > 正文

厦门掀起“查房”风暴 不整改将被暂停网上签约

2016-10-16 08:12:11曾昊然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卢超颖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海西晨报讯 (记者曾昊然)房地产市场环境的好坏,关系到每个购房者的权益。继深圳开展“查房”行动后,厦门国土房产局昨日也发布消息,将开展商品房销售市场秩序专项检查。

据了解,本次检查和治理对象范围很广:凡是本市行政区域内,有在售商品房项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及其委托承担商品房销售代理、营销策划的房地产经纪、房地产营销策划咨询等中介机构,都属于“体检”的范畴。

市土房局介绍,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企业在商品房销售过程中是否存在违法违规预售行为、是否存在捂盘惜售行为、是否按照规定在销售现场公示有关证件及销售情况、是否存在商品房买卖合同欺诈行为、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房地产中介服务行为等。

土房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查房”分为两个部分:第一步,是企业自查自纠。10月19日前,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要按照通知要求,严格对照《厦门市商品房销售企业自查表》的内容开展自查自纠,主动整改,接受检查指导。

第二步,为全面巡查阶段。10月20日起,土房局将联合发改(物价)、市场监督、规划、建设、城市执法等部门,组成联合巡查组,对在售商品房项目销售现场进行实地检查,重点检查自查自纠不及时、群众举报和媒体曝光的商品房项目。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立即责令整改,并视情约谈企业负责人。对存在违法违规的项目将依法严肃查处,典型案例将给予曝光,并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做出不良记录,计入其信用档案。

土房局提醒,各相关企业要及时填写《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行为检查自查表》,经签字、盖章后,在2016年10月19日前,报送土房局房地产市场管理处,并将表格电子版发送到电子邮箱。

土房局表示,对避重就轻、掩盖问题、拒不整改、拒不自查自纠的企业,将暂停网上签约。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