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 | 福建 | 时评 | 大学城 | 台海 | 娱乐 | 体育 | 国内 | 国际 | 专题 | 网事 | 福州 | 厦门 | 莆田 | 泉州 | 漳州 | 龙岩 | 宁德 | 南平 | 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厦门频道首页>社会> 正文

厦门:送去烤漆的车被烧毁 车主起诉3家车行

2016-10-12 15:44 彭菲 来源:厦门网责任编辑:刘玮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资料图

厦门晚报讯(记者 彭菲 通讯员 湖法宣)把爱车送去做个烤漆维护,没想到在一场大火中烧毁了。更让车主吴先生想不明白的是,明明送到这家店的车,怎么跑到另一家店里去了?他提出赔偿,却遭到各种推诿,最后只能起诉到湖里区人民法院。近日,法院判定涉及这起事故的四个当事方共同承担责任,赔偿吴先生共计343200元。

一场火灾

送去维护的进口车

被两次转移后烧毁

家住海沧的吴先生,今年1月13日把他的丰田越野车开到位于马青路的“车宝贝”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交给工作人员小杨,打算进行烤漆维护。

由于喷漆、烤漆不在“车宝贝”的经营范围内,工作人员把车送到“信隆康宝车汇有限公司”,准备在那里喷漆、烤漆。不巧该公司停电,设备无法使用,于是这车辆又被转移到了万和键通汽车装潢经营部。

1月14日晚上,经营部发生火灾,烤漆房和吴先生的车子都被烧毁了。3月14日,市公安消防支队湖里区大队出具了《火灾事故认定书》,认定起火原因不排除电气线路或吸烟引发的可能,火灾直接财产损失449400元,其中车辆烧损率为100%,损失343200元。

吴先生说,这辆进口车买了两年多,他根本不知道车子被开到其他地方去烤漆了。随后,他将这3家车行以及相关工作人员或负责人一同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损失。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151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