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晚报讯(记者 张诗)因为台风受到损害的旅游景区、农产品批发市场或在建工地的活动房等,都有望得到政府补助,最高补助金额可达1000万元。 记者昨日从市财政局获悉,厦门于日前出台了《关于促进旅游景区灾后恢复经营的意见》《关于支持商贸企业灾后恢复经营和保障市场供应的意见》和《关于促进建筑企业灾后恢复生产的意见》三项扶持举措。这些举措,分别从财政、税收、金融等方面,对在台风“莫兰蒂”中受到严重损害的旅游景区、商贸企业和建筑企业给予扶持,助力企业快速恢复生产经营。 其中,针对厦门受损严重的A级景区和投资规模达1亿元以上的重点旅游景区,由市财政安排资金对受灾需要重建的地面建筑物、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和更新旅游设备给予补助,每家景区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对因灾后重建恢复而新增的流动资金贷款给予贴息补助,每家景区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支持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灾后重建,固定资产投入补助每家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贴息补助,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支持“菜篮子”基地恢复生产,给予受灾的市“菜篮子”调控基地每家5万元恢复生产补助资金;给予受灾的市水叶菜、芽苗菜应急基地每家20万元恢复生产补助资金。 另外,对在建的未投工程保险的财政投融资项目,其围挡、活动房、安全网等临时工程受灾严重需要恢复重建的给予补助。对混凝土搅拌站及预制构件厂灾后恢复生产予以扶持。2016年10月31日前,财政投融资项目将由市财政预拨5%资金,减轻建筑企业负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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