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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迎第29个老年节 生活补助到医疗出行都优待

2016-10-09 07:29:36晋君来源:厦门网责任编辑: 柳绿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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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晨报讯 (记者 晋君)今天是中华民族传统的敬老节日———重阳节,也是厦门市第29个老年节。

厦门,是一座充满人情味的城市。在这里,孝亲敬老活动常常举办,惠老政策每年出台,惠及约27.6万老年朋友。

去年,厦门荣膺中国最适合养老城市。作为第二届厦门市敬老文明号单位,海西晨报《夕阳红周刊》在敬老节来临之际,专门策划了“您好,敬爱的老朋友”特别报道,祝愿全市老年朋友节日快乐!

从生活补助到医疗出行都有优待

很多老人觉得,在厦门生活幸福感爆棚。除了随处都是的公园的绿化环境、优质清新的空气让老人们保持健康的身心,当然也离不开厦门市委、市政府对老龄事业的关心,多项敬老爱老的老年人优待政策极大地提升了老人的生活水平。

政策

1

高龄津贴

统一发放

本市户籍百岁以上老人每人每月可领取市、区财政发放1100元的高龄津贴;各区还为90岁—99岁的老人每人每月发放200元的高龄津贴,为80岁—89岁的老人每人每月发放100元。机关、企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70岁起,可享受100元以上的高龄津贴。

政策

2

老年节统一

发放过节费

每年老年节,市财政为90岁以上的老年人发放500元的过节费,各区也都为高龄、困难老人发放慰问金。

政策

3

可领取独生

子女扶助金

厦门市年满60周岁的独生子女或农村两个女孩的父母,每人每年可领取1800元奖励扶助金。厦门养老金水平居全省第一、全国前列。

政策

4

简化老年人优待证办理

今年,市老龄办进一步简化了《福建省老年人优待证》的办理工作,老年朋友可就近马上办理。

政策

5

免费投保

意外伤害险

厦门市政府为全市60周岁以上的户籍老年人投保了意外伤害险,老年人在本市范围内因意外伤害身故(含猝死)、伤残、骨折和产生意外伤害医疗的,均可获保险赔偿。

政策

6

免费或优惠进公园景点

60岁以上的本市户籍老年人可免费或优惠进公办的公园景点。

政策

7

可免费乘坐

公交和BRT

65岁以上的本市户籍老人和70岁以上的本省户籍老人可免费乘坐公交汽车和BRT。

政策

8

特困老人

获医疗救助

全市城乡统一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610元,低保家庭中70周岁以上老年人每月增发20%保障金。特困老人分散供养每人每月补助标准为860元。特困供养对象住院年救助限额4万元,门诊年救助限额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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