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 1 高龄津贴 统一发放 本市户籍百岁以上老人每人每月可领取市、区财政发放1100元的高龄津贴;各区还为90岁—99岁的老人每人每月发放200元的高龄津贴,为80岁—89岁的老人每人每月发放100元。机关、企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70岁起,可享受100元以上的高龄津贴。 政策 2 老年节统一 发放过节费 每年老年节,市财政为90岁以上的老年人发放500元的过节费,各区也都为高龄、困难老人发放慰问金。 政策 3 可领取独生 子女扶助金 厦门市年满60周岁的独生子女或农村两个女孩的父母,每人每年可领取1800元奖励扶助金。厦门养老金水平居全省第一、全国前列。 政策 4 简化老年人优待证办理 今年,市老龄办进一步简化了《福建省老年人优待证》的办理工作,老年朋友可就近马上办理。 政策 5 免费投保 意外伤害险 厦门市政府为全市60周岁以上的户籍老年人投保了意外伤害险,老年人在本市范围内因意外伤害身故(含猝死)、伤残、骨折和产生意外伤害医疗的,均可获保险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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