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日报讯(记者佘峥)从今年秋季学期起,八类普通高中学生被免除学杂费。厦门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昨日下发了免除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的通知,无论从免除的金额还是免除的范围来说,都高于省里制定标准。 学杂费就是俗称的“学费”,但不包括课本费、代办费。目前厦门的标准是一级达标校每人每学期1050元;二级达标校950元,三级达标校900元。 免学杂费资助政策实施范围:厦门市正式设立的实施普通高中学历教育的全日制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其中民办学校学杂费标准高于补助的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 免学杂费资助政策对象:(1)建档立卡家庭困难学生;(2)特困供养人员;(3)低保家庭学生;(4)残疾学生;(5)孤儿、烈士子女、重点优抚对象家庭学生;(6)低收入家庭学生;(7)支出型贫困家庭学生(指因家庭成员疾病等原因导致支出加大而致贫的家庭);(8)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申请办法:新学年开学后,本人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提供民政部门或村(居)委会等出具的困难证明材料。 |
相关阅读:
- [ 09-28]厦门交警陈清洲在沪检查 学生组“爱心”为他加油
- [ 09-26]厦门集美:反诈骗宣传遍布各高校 渗透学生的生活
- [ 09-16]厦门市教育局:台风过后 学生仍是18日返校
- [ 09-10]在厦读技校拿国际证书 输送老师到厦门学生接受程度高
- [ 08-30]厦门一中家校合作推陈出新 让学生“互换家长”
- [ 08-28]厦门某男当免费老师帮学生圆梦 做公益近半世纪
- [ 08-15]海南女学生身份证落公交车上 厦门好心人接力相助
- [ 08-11]厦门殿前北站社区办亲子手工课 受家长学生欢迎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大中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