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9月19日厦门讯(本网记者 卢超颖)今日18时举行的厦门抗击台风“莫兰蒂”第三次新闻发布会上,通报了厦门市政府第117次常务会议研究灾后重建补助政策。政策包含工业、农业、倒房修复、重建工厂和绿化修复五个方面。
【工业方面】:
9月17日,根据裴金佳市长指示,厦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起草了《厦门市促进工业企业灾后恢复生产若干意见》。《意见》共提出财政政策扶持、减负政策支持、税收政策支持、金融政策支持、加强油电通信保障支持、加强行政审批支持等6个方面。
财政政策扶持
1、固定资产补助。对因受灾需要重建且在2016年12月31日前投入建设的厂房或2017年3月31日前更新的设备,由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予以扶持,补助金额按固定资产投入的10%计算,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2、流动资金贷款贴息。对2016年12月31日前因灾后重建恢复生产而新增的流动资金贷款给予最长一年的贴息补助。
减负政策支持
受灾前所欠电费可向电力部门申请延迟缴交;所需缴交的属地方本级收入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可缓至2017年补缴。
税收政策支持
税收缴纳最长延期3个月。相关资产损失,允许在申报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三是受灾企业可申请减免2016年度下半年应缴纳的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
金融政策支持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总体对受灾企业采取“优先支持”与“优惠利率”的方式,鼓励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最高利率不高于基准利率。各保险机构对于责任确定、损失情况清楚的,应在3个工作日内全部赔付;对保险责任清晰,但对损失有争议的,先按保险预估损失的80%赔付。
加强油电通信保障支持
加强行政审批支持
【农业方面】:
厦门市农业局起草《厦门市促进农业灾后重建恢复生产若干意见》。《意见》共提出温室大棚灾后重建、温室大棚修复、农作物恢复生产、畜禽恢复生产等4个方面扶持措施。
温室大棚灾后重建
1.因灾倒毁的温室大棚,仍按市农业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加快都市现代设施农业建设实施办法的通知》(厦农2016]147号,继续给予60%补贴。
2.因灾恢复重建的温室大棚项目,动工建设后,可预拨50%财政补助款。
3.业主自已投资建设的温室大棚,且未曾申请财政补助的,按以上灾后重建扶持政策执行。
4.对2016年以前(含2016年)市级审批下达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通过验收而未审核、结算的或已竣工准备验收,因台风受灾,可预拔70%的财政补助资金;已建设而又未竣工的,因台风受灾,可根据建设进度,预拨50%的财政补助资金。
5.温室大棚灾后重建自筹资金部分,由财政给予贷款贴息,贴息期限2年,每个项目单位最高贷款额度1000万元。
温室大棚重点项目,鼓励市、区国有企业参与投资入股,提高蔬菜生产及市场调控能力;鼓励农户以承包地入股,促进农民转产转业,增加农民收入;鼓励适当提高建设标准, 增强温室大棚抵御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能力和农业生产现代化水平。
温室大棚修复
1.因台风倒毁需要修复的简易水泥柱大棚,按每亩给予1000元的补助。
2.因台风受损需要修复薄膜,符合厦农[2016]147号文规定的简单钢管连栋大棚以上标准的,按大棚占地面积给予每平方10元的补助;因台风受损需要修复玻璃或PC板的,给予每平方米50元补助。
农作物恢复生产
1.因灾需要改种、重种的蔬菜和已挂果来不及采收的受灾果园,根据受灾情况,给予适当补助。
2.水稻生产:绝收的按每亩400元给予补助,减产的按减产比例给予适当补助。
3.食用菌按生产单位一个生长周期总产量生产成本给予适当补助。
4.蔬菜种苗按受灾育苗大棚育苗床的面积,给予每平方米30元的补助。
畜禽恢复生产
1.无害化处理设施更新补助。对达标排放的生猪规模养殖场因灾损毁需要更新的无害化处理机械,按《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通知》标准给予补助。
2.标准化改造项目重建补助。鼓励养殖场进行重建、修复、更新,做到达标排放的,通过奖励方式给予补助。
以上扶持措施的财政补助资金将根据受灾初步统计情况包干下达到各区,由各区组织镇(街)、村(居)核实灾情,予以补助。
【倒房修复】
“莫兰蒂”台风给厦门带来严重灾害,据不完全统计,截至9月19日,农村受损住房1442处。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起草了《厦门市农村受损住房灾后重建指导意见》。19日上午,厦门市政府召开政府常务会,原则同意出台该《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明确,市政府成立农村受损住房灾后重建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成员单位由市国土房产、财政、民政、规划、建设、行政执法、法制等部门组成,主要负责制定政策、指导监督;各区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明确具体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指导意见》要求,对受“莫兰蒂”台风影响造成住房倒塌、严重受损并符合相关条件的农村住房户,要给予政策扶持和资金补助。对特殊贫困户给予兜底重建,一般贫困户和一般重建户分别给予7.5万元、5万元的资金补助,资金由省、市、区三级财政分担。
《指导意见》提出,恢复重建采取原址重建、集中安置、安置房现房安置等多种方式。原址重建、集中安置的,建设和审批手续可以同步办理,属于特殊情况的,可先建设后办理相关手续。对已列入近期开发或征收计划、村改居后仍属集体土地的农村受损住房,参照征收标准以安置房现房调换安置,并给予一定奖励,帮助受灾群众早日重建家园。
【重建工厂】
厦门市发改委发布关于加快推进灾后重建投资工程包的初步方案。该方案通过推进灾后重建投资工程包建设,加快水、电、通信、交通、绿化等基础设施及学校、医院等公益设施的灾后恢复建设,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针对以下受灾比较严重的领域,以恢复原有功能和能力为主,梳理实施一批恢复加固、重建、改建、新建工程项目。
【绿化修复】
全市倒伏达到65万株,目前还有大量树木倒在地上,需要补种,回种。将实行分片包干,市里负责主干道,区里负责次干道。据悉,湖里区已下令今晚通宵补种。
树木回种将在各路段配备专业林业人员和配备机械,由清障部队帮助回种;其次,创造良好施工条件,利用晚上时间,通宵补种。对重点路段实行临时交通管制;再者将由政府进行购买服务,鼓励周边区市绿化公司参与厦门绿化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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