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城事 > 正文

厦扬尘防治考评组发布8月结果:通报扬尘问题492个

2016-09-12 17:42:02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邹玒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厦门晚报讯 8月,市扬尘防治考评组抽查了各类工地47个、工业企业20家、扬尘道路28条、夜间占道烧烤路段36段、“回头看”复查考评点18个;发出《扬尘防治考评通报》30期,通报扬尘问题492个,已协调落实整改465个,整改率为94.50%;组织鼓浪屿片区扬尘防治管理专项巡查。

从考评和巡查情况看,各区、各单位能积极采取措施落实扬尘防治工作,7月的“回头看”考评点成绩总体上升。海沧区加大文明施工网格化联动力度,及时发现、跟踪、处置各类扬尘污染问题;思明区市政园林局召开文明施工观摩会及沟通协调会,加强日常巡查,市政设施文明施工进一步规范化;厦门港口管理局码头扬尘防治工作实现常态化管理,认真贯彻落实扬尘防治考核连带责任制度,半年来考评成绩稳定保持在前列;厦门轨道交通集团成立“文明施工督查组”定期督查各相关单位文明施工工作的落实,各施工区也成立文明施工专项维护班组,严格控制扬尘污染。

近期,风干物燥易起扬尘,全市扬尘防治工作总体形势比较严峻。请各区、各单位根据季节特点,针对近期扬尘考评发现的突出问题加强巡查和管控,如一些线性工程防尘、降尘措施落实不到位,城区临街店家与住户装修渣土未袋装、物料随意堆放污染路面,鼓浪屿片区市容和环境卫生在精细化管理方面还存在一定差距,吕岭路、高林中路、巷南路等路段夜间占道烧烤问题较严重等,共同做好国庆节的城建保障工作。

  2016年8月厦门市城市综合管理考评台(扬尘防治考评部分)

 

  【表扬台】

 

工业企业名称:厦门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监管单位:海沧区

基本情况:该企业扬尘防治相关管理制度、台账比较完善,扬尘防治措施落实比较到位,厂区范围内绿化效果良好,环境卫生干净整洁,考评成绩达到优秀。

 

项目名称:厦门轨道交通2号线芦坑站

监管单位:市地铁办

基本情况:该项目围挡设置有特色,与周边环境协调,在满足扬尘防治及安全防护等功能需求的同时,美化周边环境,减少对周边市民的影响。

 

工业企业名称:海宇码头7#泊位

管理单位:厦门港务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监管单位:厦门港口管理局

基本情况:加强精细化管理,把原来易积存生活垃圾的边角地升级改造成绿化带,既美化周边环境又起到防尘效果。

  【曝光台】

 

项目名称:百路达工业园卫浴五金厂房2#、3#、厂房连廊1#及厕所2#工程

施工单位:福建大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监管单位:同安区

存在主要问题:施工现场道路黄土污染严重,场内大面积黄土裸露未覆盖,办公区、工棚、厕所周边环境脏乱。

  项目名称:乌涂溪中上游河道整治工程

  施工单位:日昌(福建)集团有限公司

  监管单位:市水利局

  存在主要问题:场内道路硬化不足,黄土裸露覆盖不足,出入口浮土积尘较厚、过水槽淤泥及周边浮土未清理。

 

项目名称:同集路(集杏海堤-同安城区段)提升改造工程- Ⅲ标段

建设单位:厦门百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监管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存在主要问题:场内大片浮土未及时清理;周边存在大量垃圾、废弃物;生活污水乱排放,洗车台配套设施不完善。

【小贴士】

露天焚烧垃圾危害大

市民可能都遇到过路边或垃圾池内焚烧垃圾的事情吧,恶臭和浓烟呛得人睁不开眼。露天焚烧垃圾不仅有损城市美观、影响城市环境质量,产生的污染物还对人体健康有害。

研究发现,露天焚烧垃圾时排放的有害污染物至少有20多种,包括公众熟知的二口恶英、苯、多环芳烃、PM10、PM2.5、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等。二口恶英是一级致癌物,可能致畸、致突变等,且很难降解,即使是少量,长期在人体内积累,也可能导致疾病。焚烧垃圾产生的烟尘里附着的PM2.5,可直接进入人体肺部,增加患呼吸道感染、哮喘及其他呼吸道疾病的概率。焚烧后的垃圾残渣含有大量重金属和硝酸盐,会随雨水进入地下,污染泥土和地下水。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