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说厦门保障房 截至目前 ●市本级共规划建设保障房60851套(不含拟纳入公共租赁住房按间统计部分) ●已竣工交付38024套 ●在建12827套 ●还有约1万套正在规划建设 《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管理条例》实施两年多来 ●发现并督促394起违规使用行为完成整改 ●仍列入重点名单跟踪管理的320户 ●已立案处理2起 ●清退保障性住房191套 ●共有731户申请家庭在申请后主动放弃轮候资格,640户在分配后退房 东南网8月30日讯(海峡导报记者骆余民)在昨日上午召开的厦门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上,厦门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提交了关于检查《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报告对厦门市保障房管理提出了建议。 今年7月至8月,市人大常委会成立了14名常委会组成人员、4名市人大城建环资委委员组成的执法检查组。 7月15日至25日期间,执法检查组先后前往湖里高林居住区、翔安洋唐居住区、集美滨水小区、同安城北小区、海沧海新阳光公寓小区等保障房小区调研,通过与相关部门、所在街道、社区以及部分住户、租户代表座谈,详细了解相关情况,并将基层和群众反映的问题、意见和建议转市建设局处理,推动了一些具体问题的解决。 8月3日,执法检查组实地视察了高林、洋唐两个保障房居住区,检查了小区物业公司入户巡查记录、住户租户档案等内业资料,并召开座谈会等。《条例》修改施行以来,厦门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及时配套出台《条例》实施办法和相关政策,保障房建设管理成效显现(见图表)。 不过,厦门的保障房建设及分配方面等也存在一些问题。就此,检查组提出了相应的建议。比如,检查组建议保障房实行申请资料真实性承诺制、条件真实性违约惩戒制,实施动态监督,完善举报机制,一旦核实为虚假申报、隐瞒不报的,在取消轮候资格、退回补贴、清退保障房的同时,严格执行处以罚款、纳入个人诚信档案、规定年限内不得再次申请保障房等其他措施,并以适当的方式予以公开。 检查组还建议,保障对象不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当在规定期限内要求其腾退。对于一些多次通告仍不腾退的,应当依法予以强制迁出,起到处罚一个人、教育一群人的作用,确保《条例》执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同时,对于高林社区等群众提出的电梯高负荷运行、故障率高的问题,检查组则建议市政府专题进行研究,组织分批更换,避免出现安全事故,并考虑加装电梯,方便居民出行。对于滨水小区水质发黄、车库地面起砂等一些问题,检查组建议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结合实际情况,尽快加以妥善解决。 对于保障房的配套方面,检查组也提出了相应的建议。比如,对早期建设的保障房小区,应当继续优化完善保障房小区周边交通、市政和商业设施配套,统一安装人脸识别门禁系统,遏制违规转租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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