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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一行窃团伙使用干扰器盗走财物 三小偷被判刑

2016-08-18 08:34 谭欣妮 杨长平 来源:厦门网责任编辑:郑王恺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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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日报讯 (记者 谭欣妮 通讯员 杨长平)近日,思明区人民法院公布了一起盗窃案,犯罪分子用电子干扰器干扰车辆,导致车辆无法上锁,车内财物全部被盗窃一空。

2015年11月13日晚六时许,被告人李某等三人结伙前往海湾公园停车场行窃。他们躲藏在事先租来的车内,使用“锁车干扰器”对被害人的小轿车实施干扰。这种干扰器的工作原理并不复杂,却很有效,就是通过发射无线电波阻断汽车遥控发出的信号,导致汽车无法有效接收指令,上锁失败。

受害车主锁车后听到“咔哒”一声,以为车子已经和往常一样锁好了,没有再拉门检查。待车主走远后,李某等人迅速钻进车内行窃,偷走了32条香烟、1个翡翠吊坠、1条红宝石(镶钻)项、干果和茶叶等共计36000余元的财物。

近日,思明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李某等三人均以盗窃罪定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至一年四个月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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