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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练摊”遇上城管执法 城管执法应更人性

2016-08-05 07:19 雷妤 彭怡郡 来源:厦门网责任编辑:郑王恺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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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练摊”遇上城管执法。王乃玲 图

海西晨报讯 (晨报记者 雷妤 彭怡郡)暑期到了,孩子的暑期生活如何安排,成了许多家长关心的话题。有家长把孩子送至夏令营和各类补习班,也有的家长带孩子社会实践。上周,厦门市民徐女士带着3名小孩在小区门口练摊,本想让孩子锻炼锻炼,却遇上了城管执法,练摊的物品被没收了。

家长:“练摊”遇城管

徐女士告诉记者,她的孩子马上幼儿园毕业了,几位家长便想着班上几个小朋友趁着暑假一起去社会实践。

7月27日下午5时许,家长们买了一些小物品,让孩子们在街上摆摊出售,当作是社会实践,来锻炼孩子的沟通能力。徐女士说,一开始他们让孩子在小区路边摆摊。没过多久,就有城管队员过来劝导,这里不能摆摊。

“我们想着孩子好不容易出来一趟,不想就这么放弃了。”看到小区门口也有摆摊,徐女士很快收拾好东西,移了过去。

没过一会,又有城管队员过来,称这里不能摆摊。“我们和城管商量,摆到5点30分就离开,但城管不同意。过了几分钟,城管就过来拍照。5点20分,一辆城管车开过来,几名城管队员把孩子摆在地上的东西都收走了。我们家长当时站得比较远,来不及和城管商量。城管动作很快,孩子们都吓坏了。”徐女士说。

徐女士表示,在路边摆摊,城管过来劝导是可以。但这些对象都是孩子,城管执法时应该更人性化一些。

城管:我们秉公执法

而对于徐女士的说法,思明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梧村中队执法人员表示,他们也是按照规定进行执法。

执法人员说,当天下午,他们巡查到该小区大门口时,发现一男一女带着3名小孩在小区门口摆摊经营。执法人员经过30分钟的反复劝导,其依然继续经营。无奈之下,队员向巡查组长汇报,巡查组赶到现场后,依据《厦门市市容环境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依法暂扣经营物品,并告知他们到中队接受处罚。

“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无论是大人还是小孩,都应该遵纪守法,作为大人,也应该教导孩子遵守城市管理的相关制度。”执法人员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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