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日报讯 (记者 谭欣妮 通讯员 杨长平)近日,思明区人民法院公布了一起涉毒案件:被告人小李(化名)因毒瘾发作,两天内先后抢劫、盗窃,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 2015年4月9日凌晨3时许,小李到故宫路某便利店购买饮料。当时他毒瘾正好发作,看到收银台后面的桌上摆着现金,现场仅有一名女店员,便萌生歹意。他掏出随身携带的折叠刀抵住女店员的腰部,威胁她交出所有财物,对方只好就范,最后小李一共劫得290元现金,随即逃离便利店。 隔天中午,小李又翻墙进入前埔某小学内,趁办公室无人之际盗走了一个双肩包。包内除了手机、现金外,还有两张银行卡,银行卡背面居然写着密码,小李又取走17600元。 因小李在两天内接连犯下抢劫罪和盗窃罪,应数罪并罚。思明区人民法院最终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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