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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完成2015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集中检查

2016-07-05 07:11:22薄洁来源:厦门网责任编辑: 苏文标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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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日报讯 (本组文/本报记者薄洁)集美区开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信息化监管平台,“两个责任”履责情况全程留痕、分色预警。

厦门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集中检查(以下简称“集中检查”)已经完成各项既定任务。近日,市委常委会议专题听取检查情况汇报;市委专门发出通报。这次的集中检查取得了哪些成效?检查情况显示,通过“高位推动,强化责任担当;坚持问题导向,聚焦‘五抓五看’;突出实效,督促整改到位”等一系列特点鲜明的集中检查,强化了各级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意识。

强化压力传导

扩大约谈对象

今年年初,市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对厦门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开展集中检查。在集中检查启动前,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和要求,首先开展了述廉述责、明察暗访、问题收集、实地检查等,形成“问题清单”,夯实了检查工作的基础。3月至4月初,市委组织对各区以及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卫计委、市规划委、市环保局进行集中检查。

市委主要领导在启动集中检查时强调,坚持把严格履行“一岗双责”作为重大政治责任,全面压实主体责任,全面落实责任清单,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带队检查的市委领导认真审定检查方案、检查报告,严格把关“问题清单”、“问责建议”,开展集体约谈,亲自过问整改情况。

在集体约谈时,市领导除对区委、区纪委领导班子成员和相关部门党委(党组)、派驻纪检组班子成员约谈外,还将约谈对象扩大到区人大、区政协、区法院、区检察院主要领导和区辖各镇(街)党(工)委书记,以及被检查部门内设机构负责人,并增加检查组组长通报检查发现问题、提出问责建议环节,讲问题、提要求,打招呼、发信号,有效传导了责任压力。

市委10个检查组在带队市领导的带领、指导下,召开集体约谈会议10场,约谈领导干部181人;延伸检查镇(街道)、区直部门21个、市直下属单位5个。

坚持问题导向

落实问责追责

实行检查组负责制,全程负责核查问题、督促整改、问责追责、“回头看”等工作,特别是帮助区委(党组)找原因、明措施,促进问题及时整改等,是此次集中检查的鲜明特点。

细化9个方面24个检查要点,形成了10份“问题清单”,涉及问题达122个……各检查组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检查重点,对被检查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或顶风违纪行为,在“问题清单”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22条问责建议。这也是以往的责任制检查时所没有的,使被检查单位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压力。

强化问责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关键环节。各级党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认真落实问责建议,严肃实施责任追究,各被检查单位共查处95人,责任追究78人,其中,给予党纪处分34人,组织处理9人。如,针对违规借用企业车辆问题,思明区纪委给予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前后两任局长党内警告处分;海沧区纪委给予春节期间公车私用的海沧街道某驾驶员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等。

督促整改到位

突出检查实效

集中检查成为了举一反三、堵塞漏洞、针对性建章立制的契机。各区委(党组)及时研究“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时限和责任部门、责任人,能立即整改的即知即改。集美区把问题整改纳入责任制落实信息化监管平台实时监督;海沧区开展2016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签字背书活动;翔安区强化抓早抓小,今年第一季度全区谈话函询、轻处分和组织处理的占受到处理和处分总数的86.95%。结合市纪委通报的市运管处违反办公用房管理规定典型问题,各区、各单位及时组织自查自纠,督促整改;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卫计委、市环保局制定了进一步加强公用经费开支和公务接待管理的办法;市规划委拟定了《厦门市规范规划许可变更自由裁量权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问题。

按照市委委托检查的要求,市直机关党工委、市教育党工委、市国资党工委参照市委检查方案分别对市直部门、市属高校、市属国有企业进行检查。各区也组织辖区内的责任制专项检查,形成全市“一盘棋”,进一步推动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落实。

【解读】

检查发现了哪些问题?

压力传导还不到位。少数党组织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对“五抓五看”的认识还不深,个别基层班子负责人“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和少数领导干部“一岗双责”的意识还不到位,压力传导层层递减问题不同程度存在。

主体责任还不明晰。目前厦门主体责任清单正在逐步推进中,有的区、单位虽然制定了清单,但规定比较笼统,结合实际不够,针对性还不强。

作风建设抓得不紧。少数基层单位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存在惯性思维和松劲思想,制度落实时紧时松,顶风违纪问题时有发生。

责任追究不够有力。个别单位责任追究不够坚决,存在畏难情绪,有的虽然开展了责任追究,但处理偏轻。

有哪些具体工作要求?

进一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针对各级党委有以下这些具体的工作要求:

●要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意识。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把权力与责任、义务与担当对应起来,把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当做分内之事、应尽之责,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中央、省、市纪委通报的责任追究典型问题,把自己摆进去,紧密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强化压力传导。

●要狠抓“问题清单”整改到位。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对照“问题清单”,逐一整改到位。省委检查组、市委检查组将分别在8月份和10月份集中开展问题整改“回头看”核查,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整改不到位的,将坚决问责。

●要深化“五抓五看”要求。要求各级党委逐级明确《关于深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实施细则》各项举措的牵头和参加单位,细化任务分解。

●要推动主体责任清单全覆盖。要求各级党委以“五抓五看”为主要内容,建立健全党委领导班子、一把手、班子其他成员的责任清单。按照省委要求,市直部门和区、镇(街道)的责任清单建设要在年底前完成。

●要进一步加大问责力度。要求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管党治党不严不实、“四风”和腐败问题多发频发、巡视巡察检查整改不落实等问题,要严肃问责,同时,通报曝光典型问题。

【案例通报】

超范围发津贴补贴

多人受到责任追究

市第三医院超范围发放津贴补贴问题被严肃查处,近日,市纪委监察局通报了这起典型问题。

处理:严肃问责 退缴费用

2015年6月下旬,市第三医院在开展慰问医院一线工作人员活动中,没有严格执行上级关于“慰问一线工作人员、不得搞平均分配”等要求,而是借纪念“七一”活动之机,以在职党员自行购买日常生活用品和学习用品、各党支部汇总发票向财务部门报销的形式,对全院在职的231名党员进行慰问,共支出经费92400元。

彭月芗作为院党委书记,批准同意该活动方案,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邢剑文作为党群工作部主任,负责该活动方案的制订和实施,对此负有直接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叶惠龙作为党委副书记、院长,叶水龙作为纪委书记,对此分别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和监督责任,两人均受到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处理。目前,超范围发放的费用已全部退缴。

警示:引以为戒 落实责任

《通报》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对照检查、引以为戒。各级党组织必须严字当头,把严的要求贯穿全面从严治党全过程,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坚持抓常、抓细、抓长,深挖细查隐形变异“四风”问题。

《通报》强调,广大党员要结合正在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学习贯彻《党章》、《准则》和《条例》,提高党性修养,坚守入党誓言,恪守党纪底线,保持本色、不忘初心,真正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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