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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开评“电梯安全管理示范小区” 10月底通报结果

2016-07-04 08:49:56陈泥来源:厦门网责任编辑: 柳绿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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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批13个小区,10月底前通报结果

示范小区八项“硬指标”

质监部门制定的《电梯安全管理示范小区创建细则》,明确了示范小区必须达到的八项“硬指标”。

一、机构与人员配置

落实电梯使用管理主体责任和配备持证电梯安全管理人员

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持证上岗,超过20台电梯的小区应配备2名以上持证人员,50台应有3名以上。

二、建立电梯安全管理制度

电梯安全管理制度、设备档案、各项记录齐全。

三、落实电梯使用登记和定期检验

设备办理使用登记,每年按期进行定期检验并在合格有效期内使用。

四、对维保单位的监督管理

管理人员对维保过程进行有效监督管理。

与有资质单位签订统一格式的维保合同。

日常维保记录保管齐全完善,签名完整。

管理人员对维保过程进行有效监督并将半月维保情况进行公示。

五、组织应急处置及演练

建立应急救援预案并演练,有值班记录,发现故障及时进行处理。

有应急救援措施及预案;

每年至少开展1次演练并记录;

轿厢内贴有醒目的求救电话;

值班应急、故障记录完整,故障及时进行处理;

故障率低,未发生过事故。

电梯故障频率平均每台每月次数不超过1次。

六、开展日常自行检查

七、维修基金使用管理

电梯专项维修资金有保障,并按规定进行支取使用,保障电梯故障及时维修排解;

每台电梯轿厢内装有监控。

八、电梯安全宣传及问题投诉

质监部门接到涉及小区电梯安全、维保、使用等投诉率低。投诉每年不超过3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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