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日报讯(记者 詹文)昨天,市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继续进行分组审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郑道溪,副主任杜明聪、陈昭扬、陈津、黄锦坤、刘育生、陈琛,秘书长胡家榕及常委会委员出席。 分组审议的议题包括《厦门经济特区促进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建设若干规定(草案)》、《厦门经济特区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办法(草案)》、《厦门市老字号品牌保护发展促进办法(草案)》、市政府关于国际友好城市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 《厦门经济特区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办法(草案)》在本次会议进入二审。这次草案的修改更加细化了日常维护、安全管理方面的要求。除了在道路、广场、车站、码头等场地设置的户外广告,草案将设置超过城市容貌标准规定的店面门楣招牌广告、指示牌,也都列入了监管范围。但这一类广告如何界定,该不该管,引起了与会人员的热议。 《厦门经济特区促进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建设若干规定(草案)》此次也是二审,《厦门市老字号品牌保护发展促进办法(草案)》则为一审。组成人员一致认为,出台老字号的保护办法很及时,很有必要,这对中华传统品牌的传承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历史意义和现代价值。什么企业能评为老字号,评定之后该如何保护,成为组成人员最关注的两个话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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