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 | 福建 | 时评 | 大学城 | 台海 | 娱乐 | 体育 | 国内 | 国际 | 专题 | 网事 | 福州 | 厦门 | 莆田 | 泉州 | 漳州 | 龙岩 | 宁德 | 南平 | 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厦门频道首页>社会> 正文

"送货员"半价兜售"方太"燃气灶 市民捡便宜疑被骗

2016-06-28 11:19 程午鹏 来源:厦门网责任编辑:刘玮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厦门国美公司证实

不存在多配货的情况

记者联系了厦门国美电器有限公司,该公司市场部刘经理表示,这名网友所描述的“送货员”,绝对不是他们公司的送货员。

刘经理说,首先他们公司的送货员不会推销商品,他们的商品都是在店内销售。其次,他们送货一般是两人一组,一名司机,一名搬运人员,不会存在一人的情况。

据刘经理介绍,燃气灶这样的商品都是从仓库出货,客户订货后才会送货,而且每一件商品出货必须有发票、出入库的单据,否则货不会到个人手上。送货一定会有发票和出入库的单据,而且要经过仓库管理员、销售人员、公司领导等多人、多个环节审核,否则无法出库,因此不存在多发货的情况。

【提醒】

该骗局曾出现市民应警惕

记者了解到,2012年,厦门就曾出现过冒充国美送货员,低价销售山寨“方太”燃气灶的情况。外地媒体也多次报道类似的情况,而且冒牌国美送货员还低价卖过“樱花”牌的山寨商品。

广大市民应注意防范此类骗局,购买家电等商品应到店面,不要轻信路边的推销。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