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6月23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骆余民)近日,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了2016年全市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即日起厦门市成立了市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协调组,由副市长黄文辉出任组长,启动了全市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据了解,凡存在在地下、半地下空间违规使用燃气的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无法按期改正或者拒不改正的情形的餐饮场所,一律依法查处。 同时,厦门严禁使用可重复充装的燃气钢瓶(含灶具与气瓶一体的可充装燃气钢瓶)作为用餐区火锅、烤盘等燃具的气源;严禁使用50公斤气液相双头液化石油气钢瓶。凡达不到上述要求的餐饮场所,立即停业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营业。 据悉,这次的专项整治将一直持续到9月底结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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